释义 |
法律分析: 《延长羁押期限通知书》是办案单位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对 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告知看守所所制作的文书。《着守所条例实施办 法》(试行)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犯罪嫌疑人延长审理期限的,办 案机关应当于批准之日及时书面通知看守所。办案单位制作的《延长 羁押期限通知书》常常与其制作的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的文书紧密 相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 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 件,可以上报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