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老人在饭馆里摔倒了饭馆应该负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1、老人在饭店摔倒,饭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饭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饭店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别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可以向餐厅主张因摔伤所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老人摔倒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可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计算具体的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