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50岁以上女性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协议? |
释义 | 退休年龄到了,无经济补偿。女职员退休年龄为55周岁,女工人为50周岁。退休后即使还在公司工作,也不再有劳动关系,不需签合同。返聘是雇佣关系,需注意工伤赔偿高于保险标准。法定退休年龄到达后,合同终止,不需等到期或续签。 法律分析 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没有经济补偿。 1、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女职员退休年龄是55周岁,女工人退休年龄是50周岁。 2、如果是女工人,那50岁就该办理退休手续,不存在劳动关系了。即使仍然在公司上班,那也属于夕阳红之类的退休返聘,不是劳动关系,也不用签劳动合同。提醒一下,返聘的法律性质是雇佣关系,万一出了工伤是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来赔,比工伤保险赔偿标准高得多,提高警惕。 3、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员工到退休年龄后,不用等现行劳动合同到期,直接终止即可。如果正好到期,当然不用续签。 拓展延伸 劳动法中对50岁以上女性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的规定与权益保障 根据劳动法,对于50岁以上女性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存在一些特定的规定以及相关的权益保障。根据法律,50岁以上的女性在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享有平等待遇,不得因年龄而受到歧视。劳动合同应明确规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关键条款,并保障女性员工的合法权益。此外,劳动法还规定了对于女性员工的特殊保护措施,如妇女劳动保护、产假、哺乳期休假等。劳务协议方面,劳动法对于劳务关系的解释和权益保障也有相应规定。总之,劳动法中对50岁以上女性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的规定旨在保护女性员工的权益,确保她们能够在工作中享有平等和公正的待遇。 结语 在法定退休年龄,没有经济补偿的情况下,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女职员退休年龄是55周岁,女工人退休年龄是50周岁。根据劳动法,对于50岁以上女性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存在一些特定的规定以及相关的权益保障。劳动法旨在保护女性员工的权益,确保她们能够在工作中享有平等和公正的待遇。因此,女性员工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在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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