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正当竞争与垄断行为有以下区别:1、不正当竞争是一种竞争行为;垄断行为是用来排除(或限制)竞争。2、不正当竞争是违法行为;垄断行为有一些是可以被法律保护。3、不正当竞争主体是经营者;垄断行为主体有经营者,还有某些政府机关。4、不正当竞争的经济后果一般比法律所反对的严重;垄断行为则较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1.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2.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3.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