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迁移户口需要户主本人到场吗? |
释义 | 本文主要介绍了分户的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以及不符合分户条件的情况。只要有属于自己的独立住房,申请人可以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分户。申请分户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离婚证、房屋产权证明等。不符合分户条件的情况包括同居但无法共同生活、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居住在该房屋等。已办理私房析产、赠予和继承手续以及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契分户手续的情况也不符合分户条件。 法律分析 分户口不用户主本人去,只要有属于自己的独立的住房,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分户即可。 分户需要向户籍所在地的辖区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分户,除需提供申请人书面申请、户口簿、身份证、房屋的产权证明(房产证、宅基地证等)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属离婚、无房屋产权且要求分户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合法房产证明、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的身份证和同意分户书面意见; 2、属房屋所有权分割要求分户的,还需提供房屋分割后的合法房产证明、房屋产权人和户主的身份证; 3、属农村地区分户的,还需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属离婚要求分户的,提供离婚证、房屋产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及户主的身份证和同意分户书面意见、村委同意分户证明; (2)属因婚姻、居住等原因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要求分户的,需提供婚姻登记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产权人与申请人的对房产全部或部分的使用协议、房屋产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及户主的身份证和同意分户书面意见、村委同意分户证明。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不予分户的情况有哪些?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结语 根据相关规定,分户口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离婚、房屋所有权分割以及农村地区分户等情况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但是,一家同居一处、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已办理私房析产、赠予、继承手续以及已办理房契分户手续等情况均不符合分户条件。如有疑问,请咨询户籍所在地的辖区公安派出所。 法律依据 ; 《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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