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领证算结婚。办婚礼属于对于婚姻双方的祝福仪式,如果双方只办理婚礼而未持身份证户口本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仍然不视为夫妻,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应当立即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