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可以出境么 |
释义 | 不可以。社区矫正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不准出境。这里的出境,不仅是指前往其他国家和地区,还包括了前往我国港澳台地区。 社区矫正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需要按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将所有出入境证件交由司法所暂时保管。 社区矫正人员一般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正当原因,确需离开的,应当经过批准,且外出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种罪犯: 1、被判处管制的罪犯; 2、被宣告缓刑的罪犯;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具体包括: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罪犯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二条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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