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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
释义
    依法订立的股权质押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时生效,但质权是办理出质登记时才设立并生效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出质后的基金份额、股权不得转让,除非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
    依法订立的股权质押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时生效,但质权是办理出质登记时才设立并生效的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拓展延伸
    股权质押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解除条件
    股权质押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解除条件是指在股权质押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责任和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通常包括违约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损失的责任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解除条件则是指当合同中约定的特定情况发生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条件。这些条件可能包括违约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严重违反合同条款或法律法规等。合同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解除条件,以保障各自的权益和合同的有效履行。
    结语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股权质押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时生效,但质权是办理出质登记时才设立并生效的。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除非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股权质押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解除条件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保障各方权益和合同有效履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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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3:5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