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怎么判 |
释义 | 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如果在检疫工作中徇私舞弊,无论结果如何,均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指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动植物检疫人员常常不是单独犯罪,而是与其他人共同进行犯罪活动。如果行为人与走私动植物、动植物制品的犯罪分子相互勾结,伪造检疫结果帮助走私的,应以牵连犯择一重罪的处罚原则以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等论处。检疫机关的非检疫人员如果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指使他人伪造检疫结果的,则可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共犯。 了解了什么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之后,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根据《刑法》规定,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会怎么判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造成严重后果,一般是指致使动植物病虫害传出、传入国境,或者致使合格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等不能出口或进口等。由此规定可以看出,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是一个量刑幅度较大的罪名,最轻为拘役,最高可至十年的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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