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报税需要准备的资料有以下: 1、纳税申报表; 2、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3、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 4、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5、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证件。 纳税申报的期限有多久: 1、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于期满后十日内申报,以一天、三天、五天、十天、十五天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并结算上月应纳税款; 2、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预缴所得税申报;内资企业在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向其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税申报; 3、税法未明确规定纳税申报期限的,按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的期限申报。 综上所述,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自核自缴税款的《税收通用缴款书的报查联和收据联,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证明,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