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应当说,生育是男女双方共同的责任。从国家民族的繁衍生息的角度,优生优育确实是每个家庭都应该承担的责任。孩子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责任、义务,也是父母生命的延续和希望,更是维系感情的重要纽带,孩子还能给父母带来无穷的乐趣,使我们的人生更完美。当人生到达老年阶段,孩子更是老年人的期盼和情感寄托。但法律没有强制要求每个家庭必须要生育,要不要生育是家庭和个人的权利。在家庭内部,如果有一方不想生育,另一方应该尊重对方的意愿,尽力维护双方的感情,也不能强制对方产生矛盾。如果确实觉得过不下去了,就好离好散,不要相互指责激化矛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