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等级具体评定标准 |
释义 | 中国的伤残鉴定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以下是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和实用的五种鉴定标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正确的鉴定标准。 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适用范围】工伤职业病 【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06年5月1日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 【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 【适用范围】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发布单位】公安部 【实施日期】2002年12月1日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 【鉴定标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 【适用范围】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伤残程度评定。 【发布单位】卫生部 【实施日期】2002年9月1日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不实,最高法院未颁布) 【鉴定标准】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2005) 【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涉及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的鉴定。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实施日期】2005年5月1日 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已经失效) 【鉴定标准】《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适用范围】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含职业病)致残等级评定。 【发布单位】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勤部 【实施日期】2004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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