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认事实婚姻是否存在 |
释义 | 事实婚姻的认定:男女无配偶、具有婚姻目的和共同生活形式、公开夫妻身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涉及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的登记由相应政府确定。 法律分析 事实婚姻的认定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拓展延伸 确认事实婚姻的法律标准及证据要求 确认事实婚姻的法律标准及证据要求是指在法律上确定一段关系是否构成事实婚姻所需满足的条件和所需提供的证据。根据不同的法律体系和地区,法律标准和证据要求可能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确认事实婚姻的法律标准包括双方的事实共同居住、事实共同生活、事实共同财产等方面的证明。证据要求可能包括共同居住的证据(如租赁合同、水电费账单等)、共同生活的证据(如共同生活照片、共同参加活动的证明等)以及共同财产的证据(如共同银行账户、共同财产的购买凭证等)。确保提供充分、准确的证据对于确认事实婚姻的合法性至关重要。建议在确认事实婚姻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相关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事实婚姻的认定标准与证据要求根据法律体系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而言,双方事实共同居住、共同生活和共同财产等方面的证明是确认事实婚姻的法律标准。为确保事实婚姻的合法性,提供充分准确的证据至关重要。在确认事实婚姻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相关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三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九条 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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