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和使用禁止批准
释义
    

法律主观:
    


    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未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是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以及摘抄。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并且指定专人管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一条 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并指定专人管理;未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9 10:3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