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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客拖欠房租该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租客拖欠房租时,应发出催告通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交纳房租。如果对方拒绝支付,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纠纷无法解决,出租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条件有哪些
    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条件:1、出现租赁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转租;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赁合同可以单方解除吗?
    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是:
    1.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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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3:4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