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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购房合同遗失应该怎么办
释义
    商品房购房合同遗失在未做预售登记前,买受人可以与出卖人协商沟通遗失情况,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在已做预售登记后,买受人可以到房管局申请调档,调取购房合同和发票档案进行复印。
    一、购房合同中名字怎么变更
    1、预售登记前首先,购房者应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通常情况下,开发商都是会同意更改的。2、预售登记后如果新增买受人与购房者具有直系亲属关系,可在预售合同上更名,办理时应出具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不具亲属关系的,应按预售转让程序办理,即由原买受人提出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后重新签订购房合同。
    二、按揭房抵押合同找不到哪补办
    购房合同丢失后根据不同的情况需要不同的解决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1、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2、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3、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要换成新的合同。
    三、无预售证退房需要赔偿吗
    关于无预售许可证退房的赔偿标准,我们可以分两种情况分析:
    第一种,买受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因出卖人的故意隐瞒尚不知悉出卖人无预售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第二种,买受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已经或应该知悉出卖人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是因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应当认定为无效,商品房预售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房产公司应当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购房首付款以及赔偿相应的利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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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3:5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