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事和解如果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有必要的还要判刑。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212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