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已改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通过不法手段获取单位或机关所得的个人信息,再非法转售给他人。根据《刑法》第253条,情节严重者将被判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分析 现在刑法修订以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已改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用不法的手段来获取电信、金融、医疗等单位或者国家机关在行使其职能时得到的公民的个人信息,然后又将这些信息非法转售给其他人,而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会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拓展延伸 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律责任与刑罚 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在信息化社会背景下,以非法手段获取、出售、提供、公开或者非法买卖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从事此类违法行为的个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刑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法律对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刑罚设定了不同的幅度。一般情况下,犯罪者可能面临拘役、有期徒刑、罚金等刑罚。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法律还规定了可能处以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刑罚。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律责任与刑罚的设定旨在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结语 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是我们法律的重要使命。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犯罪者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刑罚,包括有期徒刑和罚金等。我们应当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