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电网公司十条禁令内容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严禁无票作业; 二、严禁违章指挥; 三、严禁着装不规范进入生产现场; 四、严禁安全交底不清开工作业; 五、严禁未办理动火工作票进行动火作业; 六、严禁不系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 七、严禁使用不合格脚手架; 八、严禁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或变更安全措施; 九、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和特种设备; 十、严禁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上岗作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十二条 国家通过制定有关政策,支持、促进电力建设。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电力发展规划,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措施开发电源,发展电力建设。 第十三条 电力投资者对其投资形成的电力,享有法定权益。并网运行的,电力投资者有优先使用权;未并网的自备电厂,电力投资者自行支配使用。 第十四条 电力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电力发展规划,符合国家电力产业政策。 电力建设项目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 第十五条 输变电工程、调度通信自动化工程等电网配套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应当与发电工程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六条 电力建设项目使用土地,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依法征收土地的,应当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做好迁移居民的安置工作。 电力建设应当贯彻切实保护耕地、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 地方人民政府对电力事业依法使用土地和迁移居民,应当予以支持和协助。 第十七条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电力企业为发电工程建设勘探水源和依法取水、用水。电力企业应当节约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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