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是,鉴定结论只是证据的一种。 鉴定结论是鉴定人依据科学知识对案件中的有 关专门性问题所作的分析、鉴别和判断。 勘验是指侦查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尸体、人身等进行勘查和检验,以发现和收集犯罪活动所遗留下来的各种痕迹和物品的一种侦查行为。 检察笔录,是为了解案件情况而向知情人或其他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时制作的文字材料。 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或录像磁带所反映的声音或图像,或以电子计算机储存的信息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X光照要看是普通的医院检查的结果,还是司法机关制定的医疗鉴定结果了,是普通的话就是物证,是后者的话就是鉴定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第二款规定的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适用鉴定人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