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具有法律效力。政府通告,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知照性公文。它所宣布的事项都是有关重大的、国内外关注的事项,内容庄重严肃,体现着国家及其权护籂篙饺蕻祭戈熄恭陇力机关的威严。公告的发文机关一般由级别较高的国家行政机关或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构制发。包括某些法定机关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被授权的国务院部门如海关总署、新华通讯社、中国人民银行等。地方机关、基层单位、群众团体一般不宜制发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