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进行私房买卖的程序有: 1、签订买卖合同。内容应包括如下主要条款:房产坐落位置、产权状况、成交价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 3、立契; 4、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换取新的房产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