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国主刑包括管制,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拘役,短时间内强制夺去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有期徒刑,强制夺去犯罪分子一定时间内的人身自由的刑罚。无期徒刑,强制夺去犯罪分子一生的自由,实行强迫在劳动进行改造的刑罚。死刑,强制夺去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