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期间男方借款女方需要承担吗 |
释义 | 婚姻期间男方借款女方是否需要承担应当根据借款的性质来判断,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男方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可以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女方需要承担;反之,如果男方以个人名义借款,没用于婚内生活,则视为男方个人债务,女方无需承担。 一、离婚后女方的债务男方还要承担吗 夫妻离婚后,协议婚后的所有债务归男方负责偿还,如果债权人没有要求,女方就不需要偿还。如果债权人起诉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如果另一方不能证明一方的借款不是用于家庭生活,可能就要共同偿还。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二、婚内借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内借款,若是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借款,或明确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夫妻共同生活及经营生产的,算作夫妻共同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并不以是否在婚内为标准,而是根据借款人为一方或双方,以及借款的用途进行判定的。以下债务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1、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签名的债务、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等;2、夫妻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3、债权人能够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生产的,一方以其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三、男方结婚借的外债婚后女方是否需要还 男方结婚借的外债婚后女方是否需要还,要分情况而定: 1、如果是婚前个人所负的债务,则一般会视为个人债务,配偶不用偿还; 2、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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