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芜湖电动车上牌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芜湖市电动自行车上牌规定,电动车上牌分两种,一是新购车辆。对于已经取得上牌服务点资质的车行,可直接在购买电动自行车的车行进行上牌。二是车辆符合新的国标,但车行不能办证的,可到鸠江区祥盛路3号车辆管理所办理上牌业务。 法律依据:《芜湖规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方案》 二、工作内容(一)电动自行车名录准入。严格落实市区电动自行车名录准入制度,对获得《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中强制产品认证的产品(过渡期内按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部分产品转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过渡期安排执行),可以在本市范围内生产,对属于《安徽省符合登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录》的产品,可以在市区范围内登记挂牌、上路行驶。(二)名录内车辆登记挂牌。市区内消费者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需登记挂牌后方可上路行驶,由公安局交警部门推行经销商带牌销售服务。对于本方案发布前消费者已购买的原名录内产品,但未登记挂牌的,原则由公安局牵头质监、工商等部门出台补挂牌方案及流程,分解到各区公安交管、治安部门、电动自行车销售点、街道社区等处,服务消费者就近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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