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股权质押借款合同怎么写? |
释义 | 在我国质押人与质押权人股权质押借款合同的写法:首先,应写明当事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地址等身份信息。然后应当写明借款金额、货币种类、欠款用途、欠款利息、还款时间、还款方式、股权质押担保的范围、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最后,由双方签字或盖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四百二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第四百二十八条 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