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缴纳社保年限决定,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一 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五 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时间十年 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 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 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