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理清债权债务关系 |
释义 | 一般来说,处理债权债务的关系有两种方式: (一)双方协商,达成共同协议来解决。 (二)通过走法律程序,由司法机关协助完成。一般来说,包括去仲裁机关仲裁、去法院进行诉讼程序等。这两种方式可以按照约定进行,没有约定的,一般来说就可以任意选择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进行。 债权人享有的权利:强制执行是指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折抵债务,如果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就会暂不执行,一旦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就会执行。如果债务人阻挠执行,法院可以对他采取强制措施。 一、债权债务关系构成条件是什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有出借行为。 二、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的原因 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权债务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一)合同 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二)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三)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四)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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