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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假冒注册商标罪客体要件
释义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犯罪对象是他人已经注册的商品商标。所谓商标,俗称“牌子”,是指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用来标明其商品或服务项目的显著特征,并便于区别与他人所生产、销售的商品及其服务项目。商标一经商标局核准注册,便成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便对其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假冒。但对于未经注册的商标或虽经注册,但已超过商标注册的有效期限或因违法行为被注销的注册商标,法律不予保护,即使有人假冒,也不构成所谓侵权。因此,能成为本罪对象的商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是商品商标,而非服务商标,即使有人假冒服务商标,亦不构成本罪。
    第二,是已注册的商标,非注册的商标即使有人假冒,也不构成侵权,更不能构成犯罪。
    第三,是他人的商标,对于自己使用的商标,自然谈不上假冒。
    第四,是未超过有效期限的有效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10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如果期满6个月内未申请续展注册或者因违法被注销的商标,不能成为本罪对象。这样,本罪的对象仅限于他人注册的有效商品商标。
    注册商标是不能假冒的,否则就侵犯了他人的权益。假冒注册商标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如果他人已经注册了商标,盗用是违法的。这时,盗用他人商标就很容易造成违法。因此,如果盗用他人商标达到上述数额,即构成犯罪,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商标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成为本罪主体。就自然人而言,只要行为人达到了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即可构成犯罪。就单位而言,单位实施了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客体要件
    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注册商标,但只包括商品商标,不包括服务商标。
    (三)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某一商标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一般情况下,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的行为人都具有获利的目的,但依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不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有些假冒商标的行为也可能是为了损害他人注册商标的信誉等。不论是出于什么动机或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如果是出于过失,即确实不知道自己所使用的商标是他人已注册的商标,则不构成本罪,可以按一般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
    (四)客观方面
    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1、行为人必须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一方面,行为人使用商标的商品与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是同一种商品;另一方面,行为人所使用的商标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
    2、行为人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
    综上所述,其实卖假冒注册商标罪和商标侵权并没有区别,假冒注册商标罪就是商标侵权的一种行为,一般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都违反了国家商标管理的法规,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会判处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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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7 1:0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