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承重墙拆了怎么判 |
释义 | 承重墙拆除法律后果如下: 1、要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当事人拆除承重墙的侵权行为危及同楼层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对方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2、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3、刑事责任。擅自拆改承重墙等承重结构,危及建筑物安全,可能导致墙体开裂甚至房屋坍塌危险的发生,使整栋楼变成危楼,影响重大的,还可能涉嫌过失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 业主私自拆除承重墙的追责有: 1、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罚款5至10万元; 2、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罚款50至100万元。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综上所述,要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当事人拆除承重墙的侵权行为危及同楼层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对方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隔震装置、减震部件或者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抗震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