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危建,怎么才能拆出,找什么部门? |
释义 | 房屋被强拆的维权途径是可以向当地住房管理部门投诉;可以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还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宅基地纠纷,找哪个部门 宅基地纠纷找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解决。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处理,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找哪个部门处理房屋宅基地纠纷? 一、宅基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1、宅基地纠纷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解决。当事人应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的决定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方可行政诉讼,应到县级人民法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适用本法关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规定。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二、宅基地的性质有哪些1、主体的特定性。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2、客体的特定性。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只能是本集体所有的非农业用地;3、用途的限制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4、福利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无偿使用宅基地;5、无期限性。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无期限物权。 住宅宅基地纠纷,找哪个部门处理? 一、宅基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1、宅基地纠纷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解决。当事人应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的决定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方可行政诉讼,应到县级人民法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适用本法关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规定。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二、宅基地的性质有哪些1、主体的特定性。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2、客体的特定性。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只能是本集体所有的非农业用地;3、用途的限制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4、福利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无偿使用宅基地;5、无期限性。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无期限物权。 您好,危房即将崩塌,没有钱重建,需要找哪个部门解决? 法律分析:司法鉴定部门。可到当地危房鉴定站申请鉴定,有关部门将根据建设部2005年标准进行鉴定。具体程序如下:1.申请人向鉴定中心出示产权证明。2.双方签订委托书。3.鉴定中心专业人员到房屋现场进行初勘,如果房屋受损程度不高(C级),那么鉴定中心会给市民提出维修意见,如果受损程度比较高,鉴定中心将组织更加专业的勘查。对于受损相当严重的或危房(D级),鉴定中心会建议及时疏散居民,然后提出加固或危房重建的建议。4.正常情况下,从申请到现场初勘,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费用主要根据房屋用途有不同的标准,10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初勘费是100元。若大于100平方米,每超过1平方米,费用增加0.3元。如果房屋受损严重需进一步勘查,根据勘查项目和难度另外收费。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第三条 本通则适用于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各类司法鉴定业务的活动。 农村土地被修路占用,没有赔偿,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一、土地被非法占用的,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或者可以由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对处理不满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二、根据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土地管理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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