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买了我父母的房子离婚时我是否可以继承? |
释义 | 如果是结婚以后,夫妻一方的父母赠予的房产,没有明确指出给谁的,或者说赠予给夫妻双方的,一般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父母离婚房子判给我可以卖吗 完全可以卖,只要房子房产证上的姓名是你的。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并且就房产的归属,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的予以约定,通常情况下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书就发生法律效力,双方的约定生效。 父亲先于爷爷去世我是否可以继承爷爷房子 1、您的父亲先于爷爷去世,因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关于代位继承的规定,您可以代位继承原属于父亲的遗产份额。 2、您所提及的该房屋应当属于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该房屋有50%原本就属于奶奶,另属于爷爷的50%份额发生继承关系。在您爷爷的父母已经不在世、您的爷爷没有其他子女的情况下,您和奶奶应当分别享有房子25%份额的继承权。 3、在没有丧失继承权相应情形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您合法地享有该房屋25%份额的继承权,您的奶奶无权剥夺该部分权利。 4、另外,由于您的父亲已经死亡,您应当承担对奶奶的赡养义务,所以奶奶在合理范围内要求您支付养老院费用时,您应当支付。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祖孙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我父母强迫我结婚怎么办 父母强迫结婚的应当拒绝父母的要求,如果父母以暴力强迫结婚的,子女可以报警处理,构成犯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属于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此罪告诉才处理。 我离婚了我的户口可以在哪里 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我起诉离婚庭前调解我不去可以吗 必须进行庭前调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由此可见,做好离婚案件的调解,是法律程序要求。 庭前调解具有以下优点: 一是不经过开庭程序,可以减少庭审中的矛盾与对抗,避免了矛盾的激化; 二是容易调解和好,由于庭前调解不拘形式,可以法官调解,可以邀请亲朋劝解; 三是协议便于履行,由于调解是出于自愿,双方对结果也认同,使得协议不仅当即或如期履行,最大限度减少了人为障碍。 该内容由 王昊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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