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生产签字法律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目前根据法律规定,医务人员实施剖宫产应当首先征得孕妇本人意见,签署知情同意书;如果孕妇确实已经意识不清,则应征得孕妇近亲属的意见,签署知情同意书。这里还要注意,如果孕妇情况紧急,发生以下情形:近亲属不明或者无联系方式的;有联系方式但联系不到近亲属的;近亲属拒绝发表意见的;近亲属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近亲属的意见明显不利于患者利益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为挽救患者生命,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二十六条 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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