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个体工商户如何缴纳社保
 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辖社会保险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应携带下列资料:
 (一)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发的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
 3、企业法人身份证;
 4、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
 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劳动工资手册;
 6、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7、在职职工工资发放明细。(提供上年度的在职职工工资发放明细;新参加工作的在职职工提供上月工资发放明细)上述1-4项各提供复印件一份。
 (二)个体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
 1、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
 2、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
 3、身份证;
 4、失业证;
 5、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上述1-4项各提供复印件一份。
 (三)核发社会保险登记发证的时限对企业、个体劳动者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和提供的证件及资料,市社保局所在分局应立即受理,并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有关规定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个体户交社保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1、单位持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机构办理社保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申请表;
 2、单位填报各项报表并签章;
 3、社保机构审核各项报表,核定社保缴费额,开具社保缴费通知书;
 4、单位据实填报参保人员增减表并签章;
 5、社保机构按期托收社保费;
 6、社保机构定期制作并发放社保卡;
 7、社保机构次年初发放社保核对表,单位核对签章后返回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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