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签署股东合伙协议?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股东协议和合伙协议的区别以及股东协议书的主要内容。股东协议是股东之间的协议,而个人合作协议则是纯粹的合作协议。在股东协议中,可以规定一些特定的决策需要全体股东的批准,以及融资安排、股份转让等条款。而合伙协议则规定了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合伙财产的共有和合伙人之间的债务承担。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协议,但具备合伙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具有合伙关系。 法律分析 在多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只要所签订的股东合伙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法律规范,且内容合法,那么该协议就是可以被签订的。 股东协议是公司内股东之间的协议,个人合作协议更纯粹个合作协议,之间存在的较明显的区别。 1、股东协议是股东之间的协议,基础是双方都是公司的股东,双方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承担责任,通过公司章程成立公司。 2、个人合作协议,双方根据合作协议承担责任、享受权利。可以存在于合伙等多种企业形式中。 合伙协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其法律特征是: 1、合伙须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公民; 2、合伙是按合伙合同联合起来的经济单位; 3、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 4、合伙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合伙应当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指明确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协议,但具备合伙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具有合伙关系。 一、股东协议书主要内容是什么? 1、重大决策的制定。谁控制了董事会,就控制了公司,拥有对重大决策的制定权。大股东可以很容易做到控制董事会。通常,股东协议书可以有一个条款,规定一些特定的决策需要全体股东的批准。这种规定可以保护小股东的利益。 2、融资安排和股东给公司的贷款。公司运作起来经常需要股东投钱进来,为了保障投钱股东的利益,可以考虑拿公司的资产来抵押给投钱股东,并且支付合理的利息。 3、股份转让条款,指一个股东想买断另一个股东时如何处理的条款。一个常见的规定是,一方可以提出买断另一方股份的提议和出价,另一方有权决定接受还是拒绝。 如果另一方拒绝,则必须要反过来按原来的出价买断提议方的股份。这种规定提供了对双方利益的保护和一个有效的股东退出机制。 4、股东离婚时导致股份被分割给前配偶时如何处理。可以考虑制定一个买断条款,公司(或其他股东)有权买断转给前配偶的股份。 5、股东有意外时,如死亡、残废时,如何处理。 结语 综上所述,股东协议是股东之间为共同事业目的而订立的协议,内容应当合法、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范,同时保护各方利益。而个人合作协议则更纯粹,是双方根据合作协议承担责任、享受权利的协议。在签订股东协议时,应特别注意其中关于重大决策、融资安排、股份转让、股东离婚等条款,以保护自身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二节 受理 第十五条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九章 和解 第九十七条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二节 受理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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