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证记载的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 |
释义 | 驾驶证记载的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应在信息发生变化后的30天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关于申请换证的相关情形介绍如下: 1、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 2、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 3、如果驾驶人的驾驶证到期一年后没有到交警部门去换证,或者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没有提交身体体检证明资料,均会被注销驾驶证。根据驾驶证使用规定,驾驶人在驾驶证到期前可以提前90天内申请换领驾驶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第六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或者具有第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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