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二楼及以上向下抛弃物品,均属于高空抛物行为;当然,若只有一层,单该层建筑格外的高,从高处向下抛物行为,亦属于高空抛物。因此,高空抛物无法明确的说是几楼以上,属于高空抛物,应当认定从高处向下抛物,即属于高空抛物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