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车进津需要办进津证吗 |
释义 | 外地车进天津不需要办进津证,但在天津限行。 外地车(北京牌照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除外)工作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禁止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通行;北京牌照小型、外地微型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19时实施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措施。 一、进津证: 即天津市小客车高峰时段通行凭证,进津证只有在天津市外环线(不含)以内,外埠号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北京号牌除外)和使用小客车区域指标登记上牌的本市号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使用,其他车辆使用此证无效。限号当日使用此证也无效。 二、外地车进天津需要的手续: 1、环保审核,转入车辆必须是国V标准,且已经取得天津小客车增量指标。 2、交档案:拿环保单,回执单,小客车增量指标,机动车登记证,原车辆档案去车管所; 3、等通知再去车管所等两天,车管所电话通知可以办理手续。第二次去车管所,仍然到咨询台告知你办理业务领排号,警察会把机动车登记证书还给你,让你去验车地方验车; 4、拓号; 5、拍照验车; 6、拿验车结果; 7、选号; 8、缴费; 9、上交强险; 10、领新行驶证; 11、领环保标; 12、贴好车辆合格证,强险标,环保标,临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条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 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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