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在购买重疾险时没有告知急性肝炎史,会有影响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未告知重疾险公司急性肝炎史可能会对理赔产生影响。根据《保险法》和《保险合同法》相关规定,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有义务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等情况,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重要情况,如重大疾病、手术史等,保险人有权在发现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情况下,对其进行赔偿限制、降低保险金赔付比例或者不予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有义务向被保险人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一切情况。” 2.《保险合同法》第十四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和保险人询问的其他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 3.《保险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标的有关情况的,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4.《保险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标的有关情况,保险人在发现有保险事故发生而保险金给付时,可以对其进行赔偿限制、降低保险金赔付比例或者不予赔付。” 因此,购买重疾险时应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急性肝炎史,否则可能会对理赔产生影响。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