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无名合同种类如下:1、纯无名合同。无名合同的内容并非法律全无规定,而在于它不属于任何有名合同的范围之内。2、准混合同。即在一个有名合同中,既有属于典型合同的内容,也有有名合同的有关法律中未予涉及的内容。3、混合合同。指一个合同所包含的内容是几个有名合同内容的综合的合同。4、对向联立合同。即是两个以上的有名合同或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不失个体独立存在而相结合的合同。 无名合同适用《民法典》合同第三编中关于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第三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