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欠钱的问题? |
释义 | 如果债务人是借款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则是欠钱的人。但如果是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之债中的债务人,则不是欠钱的人,而是要履行特定义务的人。 一、欠钱跑路了有什么办法让他还钱吗 欠钱的人跑了,应该尽快保全债务人名下的财产,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诉前或诉讼财产保全,查封、冻结、扣押债务人名下和债务等值的财产。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和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材料;申请财产保全时,应当提供财产线索,并在申请诉讼前证明保全的紧迫性。另外如果欠钱逃跑的人涉嫌诈骗,也可以拨打110报警。 二、借钱不还需要坐牢吗 借钱不可能需要坐牢。如果义务人有能力而不执行的,则是可能会坐牢的。在司法实践中因欠款产生的法律纠纷是非常多的,债务人欠钱不还时,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务人,欠钱纠纷一般是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法的规定解决。欠钱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但是如果债务人有能力执行法院的判决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犯罪,可以进行刑事拘留。 三、欠多少钱可以刑事立案 如果当事人想要追究债务人的刑事责任,需要对方欠钱行为涉嫌财产犯罪时,才予以刑事立案。如果符合刑事诈骗案件,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则是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但根据各个省市的不同具体情况,标准也会存在差异。假设是民事欠款纠纷,则不涉及刑事犯罪,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时没有数额限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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