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的原因办不到房产证 |
释义 | 有的开发商破产、资质被取消、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件;房子没有通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未经立项批准或私自变更立项;未取得规划审批;私自变更规划或改变土地用途;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等等,由于开发商的这些原因,房子是办不了房产证的。 一、房屋漏水有质量问题可以退房吗 房屋漏水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可以退房,根据规定,在具备下列条件下购房人可以向开发商主张退房: (1)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 (2)开发商没有按期交付房屋。 (3)开发商较大幅度变更设计规划、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和房屋朝向。 (4)无法办理贷款。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拿不到产权证。 (6)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7)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8)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9)开发商将房子抵押。 (10)购房者的住房贷款银行没有批准,购房者和开发商对付款方式又不能协商一致,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二、拒绝收房的法律依据是如何的 1、 拒绝收房的法律依据是:房屋买卖过程中,对于房屋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开发商无故延迟交房经催告超过三个月的;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配套环境的;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的;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使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配套基础设施未交付使用的,可以拒绝收房。 2、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三、哪些情况可以拒绝收房 (1)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的”; (2)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3)不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的; (4)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5)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6)开发商经批准改变商品房规划设计未经买家认可的; (7)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 (8)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9)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10)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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