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独生子女能不能全额继承父母房产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独生子女能全额继承父母房产,但是需要被继承人的其余继承人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否则独生子女只能与其余继承人共同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有公证遗嘱,便不需要办理继承公证。 一、母亲去世房产如何过户 母亲去世需要房产过户的基本程序和相关规定如下: 第一步,公证的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第二步,房产证办理手续: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申请人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生效的法律文书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5、被继承人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房地产继承公证中应注意问题有哪些 房地产继承公证中应注意的相关问题有: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 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 3、该财产作为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4、被继承人的财产状况应当明确; 5、夫妻一方死亡继承公证时,夫妻共有的财产只能作为遗产继承,另一部分应归活着的一方所有; 6、继承人死亡的,应当查明死亡日期,确定是否适用代位继承或者转让继承的规定; 7、需要别人的书面同意,明确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三、房产继承过户需要什么 房产继承过户需要以下材料: 1、房产因继承办理过户登记的,应当向去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当事人在办理过户登记时,应当提交房产继承公证书;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4、房屋相关的权利证书; 5、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书。 房产继承过户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3、继承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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