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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人拒绝接收执行传票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当债务人拒绝接收执行传票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多种措施。首先,执行法院可以委托公证机构或法院外的人员送达传票;其次,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即在报纸、公告栏等媒介上刊登传票内容。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也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例如对债务人的财产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妨碍传票或者强制措施的,可以予以强制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证机构可以代为送达传票和其他法律文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 当事人能够接到法律文书的,不得采取公告送达。
    总之,当债务人拒绝接收执行传票时,执行法院有多种方式来采取措施保证执行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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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0:0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