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拿手机录像算犯法吗 |
释义 | 肖像权属于公民法定的人格权,任何人或组织不得任意侵犯,拿手机录像别人属于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该行为是的犯法。 一、把别人放在我这的手机送给别人可以吗 把别人让自己保存的手机送人当然不可以。这属于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别人把手机放在自己这,只是让自己保管,保管人对于手机并没有所有权,更没有处分权,所以当然不能将手机送人; 如果保管人将手机送人了,手机的所有权人可以主张受赠人返还手机。这种情况不适用善意取得,所以受赠人必须返还手机。 二、侵犯肖像权如何判刑 侵犯肖像权不属于刑法调整范围,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影响只能要求民事赔偿。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使用自己肖像的权利。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使用公民肖像牟利。简单来说,肖u像权是肖像权人以自己的肖像为权利处分的一种自由,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同意擅自使用其专有肖像。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肖像所体现的人格利益的一种人格权。肖像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或侮辱其肖像。如果被害人的肖像被擅自使用,属于侵权行为,可以先协商。对方拒不撤销的,可以依法起诉,有权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维护合法权益。 三、他人侵犯肖像权如何确认 侵犯别人肖像权的确认方法: 1、未经本人同意,使用其肖像表明侵权人对别人肖像人格利益的不尊重,其行为破坏了别人肖像的个人专有性和完整性,应当受到制裁; 2、侵犯肖像权必须是为了盈利。以盈利为目的,是指利用某人的肖像来吸引顾客,销售商品,或者直接用肖像制作或复制成商品销售利润,未经别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别人肖像,不仅损害了权利人的人格,也损害了权利人因使用自己的肖像进行商业行为而获得物质利益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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