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生效要件 |
释义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效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不损害第三人权益; 4、法律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一、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有以下三种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也就是说,合同的生效,原则上是与合同的成立一致的,合同成立就产生效力。那么合同何时成立根据本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例如买卖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生效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双方当事人就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3、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条件达成时生效。 二、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几种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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