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网络侵权行为包括: 1、网上侵犯别人人格权:具体人格权包括身体权、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隐私权、姓名权和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2、网上侵犯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网络侵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中发生的侵权行为。所谓网络,是指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连接多个具有不同地理位置和独立功能的计算机系统,实现网络中资源共享的系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 (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转播; (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以及复制; (三)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 广播电台、电视台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不得影响、限制或者侵害他人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