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烟台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受理申请,提取职工携带相应材料,至烟台住房公积金中心经办网点服务窗口。 2.审核,受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履行审批程序。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不能确认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二、烟台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办理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四)出境定居的。 三、烟台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I类个人结算账户 3.出境定居签证或户籍注销证明 四、烟台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办理依据(节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四)出境定居的…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