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开企业需要购置账本,按业务分录、记账、入账,设立资产和负债科目。每月15日前记账报税,首次报税时间由税务局核定通知书确定。营业执照持有者每月需向税务局申报经营情况。购置账簿一套,根据业务发生进行分录、记账凭证、入账。新成立的企业首先需要购买一套账簿。根据相关业务设置资产类和负债类科目。企业成立后需要进行记账报税,每月15日前记账报税,首次报税时间参考税务局核发的《税种核定通知书》。获得营业执照后,每月必须向税务局申报企业经营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 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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