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在苏州市区(市本级、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存在多个社保个人账户的,可至现参保地或最后一个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账户合并手续。所需材料如下: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账户合并后,除社保缴费记录合并余额也将合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